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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医疗器械领域“免费体验式销售”

来源:中国经济网  

医疗器械经营者采用“免费体验”来推销医疗器械,是时下比较流行的一种营销方式。这类医疗器械,一般属于医疗器械分类中的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近年来,一些商家在采用免费“体验式营销”销售医疗器械时,存在虚假宣传“包治百病”及假冒伪劣产品等诸多问题。缺乏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在选购医疗器械时合法权益容易遭到侵害。

医疗器械免费体验式销售是医疗器械经营者采用“免费体验,自愿购买”来推销医疗器械的一种营销方式。

免费体验的形式繁多:

一是以健康讲座的形式宣传医疗器械。在酒店、宾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举办健康讲座之类的活动,通过请“某位听众”到台前当场体验,请“资深专家”讲解治疗原理,请“康复患者”现身说法的方式,介绍某种医疗器械的神奇功效。

二是以现场体验的形式销售医疗器械。在社区内租用营业房设点提供医疗器械免费体验,通过街头打小广告,赠送小礼物,将老年人集中起来,宣扬亲情服务,雇用医托大肆渲染,采用极具煽情的语言反复向体验者灌输所谓的健康理念,进行心理暗示。

三是以免费检测的形式使用医疗器械。在住宅小区或街面营业房等场所,使用医疗器械提供采血化验、测量血压或其他生理指标等免费检测服务,评价被检测者的健康状况,推销具有检测功能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免费体验式销售容易出现这些问题:

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参加商家“体验式营销”的人群多是老年人,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淡薄,一些不良商家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专业知识缺乏的弱点,夸大医疗器械的治疗作用和适应范围,忽略产品使用禁忌,把只具有缓解疾病功效说成治疗功能,把只具有个别病种治疗功效的产品宣传成可以“医治百病”的万能医疗器械,诱导消费者购买。

不当使用,隐患较大。经营者往往没有医学专业背景和相关医学基础知识,不能正确指导患者使用,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盲目提供医疗器械体验,可能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健康利益,轻则延误病情诊治,重则造成健康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出现问题,难以维权。临时免费体验点一般设在宾馆酒店、活动中心、市场出入口、居民小区等地,活动时间短、流动性大,售后服务无保证,如出现不良事件或其它问题,消费者难以追溯维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场监管为此发布消费警示:

医疗器械使用都存在一定风险,老年患者谨慎参加医疗器械的免费体验式销售活动。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无上述两证以免费体验方式经营医疗器械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如需购买医疗器械,可到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合法企业选购,仔细查看《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产品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的信息,也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核实产品信息和广告宣传真实性,不要听信商家的夸大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老年人购买医疗器械产品,特别是销售价格高昂的产品,应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且需在子女的陪同下购买,并索取相关票据。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有下列内容:

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消费者如果发现企业没有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而销售医疗器械,或者销售的医疗器械没有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行为,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关键词: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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