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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速讯:云南省消费者协会:谨慎采食及购买野生菌

来源:中国经济网  


【资料图】

近期,野生菌大量上市,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谨慎采食及购买野生菌,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不良反应要立即就诊。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云南省政府食安办《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云食安办发〔2018〕14号)规定: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规定,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谨慎采食及购买野生菌

野生菌种类繁多,选择食用要慎之又慎。不建议普通消费者凭经验简单判断,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菌。建议到正规市场购买野生菌。凡是没吃过或者不认识、不熟悉,特别是颜色鲜艳、形态特殊的野生菌,不要轻易购买食用。喜欢食用野生菌的消费者要加强学习野生菌的相关知识,提升个人对食用菌、毒蘑菇的辨识能力。

科学加工可食用野生菌

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要科学加工炒制,彻底炒熟炒透才能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及同时食用几种菌子。不要食用野生菌同时饮酒。不要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

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就诊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看东西不清楚或出现幻视、幻听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治疗。

关键词: 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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