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家 >

贵价珠宝“不退货”? 看看“三包”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中国经济网  

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投资购买镶嵌类珠宝或是金银首饰等高消费奢侈品,与此同时,此类商品争议也由于需求量上涨而逐日增多。

类似贵价珠宝首饰由于价格高昂,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对于责任认定以及售后处理也存在与其他平价商品不同的规则规定。

近日,某消费者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表示:自己在某品牌珠宝店购买的戒指上的锆石存在松动脱落的情况,联系该店店员却表示此情况属于售后问题,门店不作处理,联系多次退货退款无果。

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的第一时间联系了商家核实询问情况,店员表示:

贵价珠宝购买后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是售后问题与门店销售无关,且主张贵价珠宝类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最多只能换货或是修理。

对于商家的答复,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对方的处理意见非常不妥,原因有三:一是品牌服务意识薄弱;二是“贵价珠宝”不退货规定不合法;三是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有据可循。

首先,无论是销售还是售后,作为品牌知名度如此巨大的企业应当有主动承担的意识,而非“踢皮球”,让消费者在售后和销售中辗转;其次,《上海市镶嵌类饰品的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对于此次消费者这类案例早有解答。其中第八条:金属镶嵌饰品自销售之日起七日之内发生以下钻石或宝玉石的镶嵌质量的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修理、换货或退货。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请货款。具体的镶嵌类质量问题也作了详细举例说明,如:镶嵌齿爪凹糟太浅太薄或齿爪上部太短太细没能有效嵌住钻石或宝玉石。

本案中,消费者所遇到的问题都可以根据《三包》一一对照,她所购的商品与上述镶嵌类质量问题中所描述的“镶嵌齿爪凹糟太浅太薄或齿爪上部太短太细没能有效嵌住钻石或宝玉石”的情况完全吻合;在确定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消费者可携带发票,在发票上记录的消费日期起的七天内到线下门店进行退货退款,店家应当根据三包为消费者进行退换货处理。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购买贵价珠宝黄金首饰等奢侈类商品时注意门店选择,以免后续商品出现问题联系店家处理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并且在购买的同时也应注意产品质量问题,并多了解相关三包规定期限,在商家存在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时候能学会拿出法律法规等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关键词: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