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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场内交易不足问题?众专家热议数据流通交易生态建设

来源:南方都市报  

如何在“数据二十条”制度框架下理解数据交易所的定位?如何破局解决场内数据交易不足问题?目前亟须哪些数据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在7月28日举行的“智享数安·数据交易所转型与数据流通生态建设研讨会”上,30余名数据交易领域研究者、实践者共同探讨数据流通热点问题,建言献策。在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研究员、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副院长傅建平看来,需要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多方参与的数据流通交易共同体,走出一条中国式数据合规治理与市场化利用之路。


【资料图】

7月28日,“智享数安·数据交易所转型与数据流通生态建设研讨会”在深圳数据交易所举行。

数据交易所需要承担更多职能

这场研讨会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数据安全共同体计划”、南都大数据研究院主办,深圳数据交易所承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数据安全事业部主任陈湉首先介绍此次研讨会的初衷,她说,“数据二十条”明确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具体举措,提出要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包括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以及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等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营造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流通环境。目前深圳数据交易所正在积极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示范路径、交易样板。

深圳数据交易所副总经理王腾对此回应,此次研讨会主题与现在交易所发展方向、面临的困境非常契合,数据交易所转型属于流通生态的建设。换句话说,数据交易所需要承担更多职能。在其看来,设立数据交易所目的主要包括几方面原因:一是规范市场。为了让数据流通,更加安全合规,让相关主体权益能够得到保护,数据交易所也是政府部门规范治理监管的重要抓手;二是基于国家大方向和政策,培育、繁荣数据要素市场。深圳数据交易所成立的时候,就不仅仅定位为交易平台,而是一个产业生态的培育;三是数据要素是新领域,需要不断探索推进,数据交易所可以在很多领域先行先试,例如围绕商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运营、跨境数据流通等,打造样板,为国家未来制定法律,出台政策提供实践参考;四是数据离不开实体经济,需要通过数据交易与更多传统行业、更多产品结合,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安全,服务民生。

建议构建数据流通交易共同体

在主题演讲环节,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研究员、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副院长傅建平介绍,当前数据交易呈现场内场外“冰火两重天”现象,有关研究机构测算2022年数据要素市场规模突破900亿元、数据交易市场规模为120亿元,其中规范的场内交易占比仅2%-3%。制约数据要素市场功能有效发挥主要是经济社会对高价值、高质量的数据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的数据供给之间的矛盾,在于供给侧。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尚处于培育初期,各界对数据要素的特性、运动规律的把握需要一个过程,面临理论、能力、话语等“三大困境”,也存在职责定位不清、功能难以满足多元市场需求、监管机制不健全等“三项短板”。

“交易所如何构建护城河、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守门人、实现差异化发展,将是其安身立命之本”,傅建平建议要明职责、统规则、划底线,增加确定性,构建多方参与的数据流通交易共同体。一方面需要国家数据局尽早明确国家级数据交易平台及其公益属性和准公共服务职能,赋予区域数据交易机构“数据交易市场守门人”地位,压实其行业协管责任,发展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统一数据交易规则,打破地域割据,形成交易合力。另一方面要落实数据三权结构性分置运行机制,培育丰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释放公共数据社会价值;鼓励大型数字平台企业、行业垄断性龙头企业,牵头行业数据空间建设,激活行业内及跨行业数据流通利用;引导公共数据产品通过数据交易所进行流通交易,鼓励行业数据空间与数据交易所互联互通。

作为广东首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流程改革示范性成果项目主持人,华南(广东)国际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产品部部长胡晓楼在主题演讲中分析数据要素作用于经济主体激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才能发挥出数据作为要素的真正价值,其关键环节就是通过合规、安全、高效的交易平台实现数据交易;公共数据、产业数据、金融数据三者融合的高频场景才是数据交易的理想模型;搭建缺位的更多制造业数字化平台,构建各行业数据空间服务产业集群,才能为数据交易提供充足的产业侧供需支撑;其预测产业数据发展路径是这样的:2024年形成数据服务传统产业集群,2025年形成数字金融服务产业集群,2027年实现数据交易跨平台繁荣,2030年实现社会化数据财政。

推进重点领域“数实融合”突破

谈及“数据二十条”下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建设,深圳数据交易所战略负责人陆晓丽在主题演讲中透露,深圳数据交易所已经引入市场参与主体992家,包括数据商、数据提供方、数据需求方、第三方服务机构,76%是深圳以外企业。深圳数据交易所基于探索实践,截至6月30日累计交易规模27.73亿元,交易笔数812笔,跨境交易规模4552万元,交易规模全国第一。

据其介绍,深圳数据交易所已与17个异地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完成一批先行示范成果,包括首笔场内跨境交易、首创数据交易动态合规体系、首笔无抵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首个数据交易综合保险解决方案等,构建了“一区(开放群岛开源社区)、一站(全国首创企业数据要素工作站)、一园(数据要素生态产业园)、一计划(开发者培养计划)”四阵地产业生态培育体系。

具体而言,全面升级数据要素服务工作站,将交易服务由云端延伸到线下,赋能数据流通交易“最后一公里”;构建无边界的跨域交流机制,充分发挥省市数据产业特色,搭建社区全国性数据要素流通资源网;推动市区两级政策顶层设计,依托深科技城汇聚数据要素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同时,与各地交易场所开展广泛合作,共享渠道资源,拓宽数据资源覆盖面,促进数据产品触达更多应用场景,推动“数实融合”,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布开发者计划,培育数据人才,孵化创新应用,举办数据开发创新大赛,推动开发成果商业转化。探索数据交易链条多方主体收益分配的机制,首笔数据信托业务已通过监管备案。打造行业数据专区,已规划设立数据元件、普惠金融、大数据算力等13个数据专区,推进重点领域“数实融合”突破。

在圆桌分享环节,来自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研究院、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前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数鑫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昂楷科技有限公司、紫金诚征信有限公司等数商或者第三方服务机构相关代表,围绕如何理解“数据二十条”中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主体角色、各自定位与功能,数据交易所与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之间如何协力发挥作用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采写:南都记者 袁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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