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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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气温炎热,部分需阴凉、冷藏、冷冻储存和运输的药品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如何确保夏季药品消费安全?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夏季药品消费安全提示。
1、药品应按照标签或说明书上标示的温湿度储存条件储存,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和使用相关药品时,请关注药品的储存条件。药品包装标识的“常温储存”一般为10℃-30℃,“阴凉储存”一般为20℃以下,“冷藏”一般为2℃-10℃,湿度要求一般在35%-75%。
2、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应按照要求对药品进行储存,确保常温、阴凉及冷藏各区(柜)设施设备正常开启运行,温湿度计显示准确,每日温湿度记录真实、完整,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相关药品时,关注药品的储存条件,在购买时如发现药店储存条件与药品包装上的贮存要求不相符的,请不要购买和使用,并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将依法予以处理。
对于夏季家庭储存药品,一定要按标签说明书要求做好储存保管,如果储存不当,会使药品变质或功效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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