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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换脸翻唱背后的“AI侵权”|天天要闻

来源:今晚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AI孙燕姿”翻唱其他歌手视频播放火爆、迪丽热巴和赵丽颖被用于AI变脸直播带货等消息一度登上热搜。当音乐著作权和肖像权、名誉权被他人通过AI的手段侵犯后,当事人应该怎么维权?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主任卢彦民进行了深入剖析。

AI翻唱侵犯声音权

卢彦民介绍,如果使用AI进行单纯的翻唱,且仅仅是个人合理使用,原则上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但在复制、发行、广播、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这些AI翻唱版歌曲时,应当向相关词曲作品的作者获取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经过商标注册的声音可以作为商标保护”,如果歌手将自己的声音注册为商标,AI翻唱使用歌手声音的行为大概率会被认为是违反商标法。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中声音权利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得故意混淆、冒用他人声音。因此,AI翻唱使用歌手声音,即使因为歌手未注册声音商标不违反商标法,但根据民法典第1023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故应属于侵犯了歌手的声音权,歌手也可以以此追究相应的侵权责任。

AI换脸带货侵犯肖像权

随着AI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AI明星直播带货”也应运而生。AI换脸实质是借助AI技术将明星的面部特征移接到普通主播的身体上。AI换脸后产生的图片、视频及替换后视频中所载对应形象的人物肖像,被换脸的明星均享有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第二款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直播带货中将普通带货主播的肖像换为明星肖像的行为已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被侵权明星可以追究相应的侵权责任。

AI换脸制作不良内容侵权

判断是否侵犯名誉权,要从作品的内容来分析,如果AI换脸以虚构、歪曲、夸大等方式损害了明星的社会评价,或者将明星与不良内容相联系,就构成了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些不法分子利用AI换脸将明星或者普通人的肖像替换到色情或者暴力的视频中,然后在网络上散播或者销售,这种行为显然侵犯了明星或被换脸人的肖像权,同时也侵犯其名誉权。严重情况下,可能会构成侮辱罪。

现实生活中如发现自己遭遇被AI换脸,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方式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发现自己的肖像、声音等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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