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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达州专项整治!

来源:达州应急  

5月15日,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从即日起,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19个重点行业,在全市范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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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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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一是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高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和质量。

二是推动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强化安全监管,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

四是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重点任务

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三个专项19项具体任务。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

3.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内部举报奖励等相关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应当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挂钩。

5.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违规动火作业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6.组织对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健全完善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8.迅速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本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各相关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9.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组织开展执法比武和能力提升活动,通过执法人员进高校、示范性执法、交叉执法的方式,将理论与实战相结合,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隐患能力和规范办案水平。

10.突出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建立企业自查正向激励机制,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11.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13.组织开展专家帮助指导服务。

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隐患闭环整改。

三、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4.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5.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16.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17.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提取费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落实;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18.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要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加强安办专班实战化运行各项保障,综合运用“两书两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作用。

19.坚决守牢项目安全红线。

要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安全门槛,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坚决防止项目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3年5月15日前。

制发专项行动方案,汇编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6月25日前。

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整治重点。

第三阶段:部门精准执法与督导检查。2023年6月26日至11月底。

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来源:达州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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