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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如何正确选购和使用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

来源:海拔新闻  

9月6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选购使用装饰彩色隐形眼镜的提示,提醒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装饰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装饰彩色隐形眼镜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在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有效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其生产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此类产品的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装饰彩色光隐形眼镜是在隐形眼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的隐形眼镜。由于其具有“美容镜片”的特点,装饰彩色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选购装饰彩色隐形眼镜时,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索取并妥善保存购买票据凭证。进口的装饰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还应当附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佩戴装饰彩色隐形眼镜时,应认真按照产品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佩戴、摘取、清洗和保存。消费者如佩戴装饰彩色隐形眼镜后出现眼部感染、炎症、视力下降等不良反应的,应立即停止佩戴,及时咨询医师或到正规医院就诊,并将不良反应上报药品监管部门。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发现无证经营装饰彩色隐形眼镜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举报。涉及违法违规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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