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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讯:“包治百病”? 昆明市场监管发布医疗器械选购消费警示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年来一些商家通过“免费体验,自愿购买”的方式来推销医疗器械,这类医疗器械产品大多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如:温热理疗仪(床)、低频治疗仪、脉冲治疗仪、经络通治疗仪以及各种激光治疗仪等,其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虚假宣传“包治百病”及假冒伪劣产品等诸多问题。因此,缺乏专业知识的老年消费者在选购医疗器械时合法权益容易遭受到侵害。


(资料图)

为确保老年消费者安全、有效购买医疗器械,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不是所有的医疗器械都可自用。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可以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其说明书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相关规定,标注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产品注册证或说明书上注明“仅限医疗机构使用”“禁止无处方佩戴”“应由经专业培训的人员在特定环境下使用”的,不建议销售者个人购买使用。请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务必谨慎参加医疗器械的“免费体验式销售”活动。

购买家用医疗器械时要在医生指导下购买使用,应当到正规的药店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在购买时要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合法资质,也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核实产品信息的真实性,不要听信商家的夸大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有下列内容:

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无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做证明;

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老年人购买医疗器械产品,特别是销售价格高昂的产品,应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且需在子女的陪同下购买,并索取相关票据。

消费者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关键词: 医疗器械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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