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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资讯】警惕医疗器械“体验式营销”

来源:中国经济网  


(资料图)

免费体验,这样的“好事”很多老年人都遇到过,可这样的“馅饼”往往会是陷阱。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医疗器械应警惕“体验式营销”。

在人流密集的市场旁,有一间普通的店面,悬挂着一块醒目的招牌“某健康之家”,店内墙面整齐地挂着各种证件与锦旗,店内摆放有几台治疗仪。店门口,头发泛白的老年人在一起讨论着,“我听说这里有个温热理疗床,可以免费体验,什么病都能治。”不一会儿,店里走出一名工作人员,熟络地与等待中的老人们拉起家常:“叔叔最近身体怎么样了?有没有感觉好起来?”你是否经历过这一幕,这就是体验式医疗器械消费。

“健康之家”还是“营销噱头”

近年来,温热理疗床、低频健康理疗仪等保健康复性医疗器械频频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而免费体验成为这类产品销售的常用方法,但是某些不良商家却夸大宣传医疗器械产品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以此推销医疗器械。

一些购买者甚至因听信销售者的夸大宣传而停掉药物,导致延误了疾病的治疗,进而导致病情加重从而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体验式医疗器械经营”有什么特点

销售对象:多为中老年人,患有颈椎病、腰椎病、关节炎、腰肌劳损等慢性疾病,缺乏医学常识,渴望健康心理强烈,将辅助治疗、保健功效误认为治疗作用,盲目购买。

产品特点:体验式医疗器械产品大多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如温热理疗仪(床)、高电位治疗仪、低频治疗仪、脉冲治疗仪、经络通治疗仪以及各种激光治疗仪等。能通过基本的电、热或者脉冲,刺激人体、促进血液循环,让体验现场有肌肉舒缓、放松的效果。

消费特点:价格昂贵,单价达数千至上万元,销售过程中商家容易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效果,老人家购买后,儿女觉得价钱高、效果不明显,就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退款,极易引起消费纠纷。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不是所有的医疗器械都可自用。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可以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其说明书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相关规定,标注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产品注册证或说明书上注明“仅限医疗机构使用”“禁止无处方配戴”“应由经专业培训的人员在特定环境下使用”的,不建议消费者个人购买使用。请大家尤其是老年人务必谨慎参加免费医疗器械体验。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关键词: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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