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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7月1日起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

来源:广西日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城乡居民在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在2022年6月30日前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即320元。从7月1日起参保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出生三个月内的新生儿外,个人需全额缴费,一次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610元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合计每人930元。

那么该如何进行参保缴费呢?

缴费渠道

线上渠道:

可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 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等全区统一缴费台进行参保缴费。

“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关注广西医保公众号→进入“医保大厅”→点击“医保缴费”→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用户认证→点击城乡居民缴费后的“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确认险种和缴费年度→选择缴费方式→支付成功。

操作步骤如下图所示▼

▲进入医保大厅

▲点击“医保缴费”

▲进行用户认证

▲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还未登记参保的小伙伴们

也可在掌上自助办理▼

▲点击“医保办理”

▲选择“城乡参保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大家还可通过

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进行网上申报

线下渠道:

1.签约扣费

缴费人可以与银行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

2.柜台缴费

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3.其他代收

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代收。

温馨提示: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1.中断参保缴费

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缴费的人员,从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逾期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同初次参保人员一样,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新生儿参保缴费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特殊群体参保缴费

农村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认定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对象、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足额缴费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连续参保缴费

自2022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部分城乡居民按时缴费有困难的,延迟缴费及享受待遇时间,由各市税务、医保部门另行规定。

关键词: 个人缴费标准部分 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 如何进行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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