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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不给"三包"?河北省消保委:受让者继续享有"三包"权利

来源:中国经济网  

在汽车市场,二手车相比新车,价格更低,尤其是“准新车”,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当二手车出现故障后,“三包”还好用吗?河北省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当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者继续享有“三包”权利,销售者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

据了解,2020年11月10日,消费者张先生从沧州的王先生处购买了家用轿车一辆。2021年5月该车在正常使用中出现多功能方向盘按键失灵情况。张先生共计维修更换配件8次后,该故障仍未修复,且厂家技术人员表示无法维修解决该故障,张先生遂提出要求退车。4S店联系厂家后表示可以退车,但由于是二手车,厂家要求按市场二手车评估价格退车。张先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广东省某消费者在2017年9月从某二手车销售商处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办完过户手续后没多久此车辆就多次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认为车辆品质不好而且也是刚买没有多长时间,于是找到二手车销售商要求退换车。二手车销售商因为双方没有相关的退换车协议为由,拒绝了消费者的退换车要求。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试行,第三十条延续了上款规定: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改变。

河北省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当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者继续享有“三包”权利,销售者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原所有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原车的维修证明及相关票据记录等材料。受让者一定要仔细检查相关材料是否完整,避免发生三包事项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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