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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儿童买玩具 小心五类“危险玩具”伤害

来源:中国经济网  

玩具被称为“儿童最亲密的伙伴”,对于儿童的智力发育和身心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危险玩具”伤童案例时有发生,给许多家庭带来巨大伤痛。对此,四川省泸州市消保委提醒家长小心五类“危险玩具”伤害:

1、玩具小零件易脱落,存在吞食、窒息危险

一些不合格玩具中易脱落的扣子、弹珠等小饰物、小配件,容易被幼小的儿童吞食或者塞入鼻孔,造成吞食异物和窒息的风险。 如果是带有磁性材料的小零件,一旦被误食,还会带来进一步的伤害。

2、玩具有危险尖点利边,存在刺穿危险

一些劣质玩具的表面有金属锋利的边缘、突出的尖点、粗糙的毛边等突出物或玩具结构易碎,形成尖利的小零件,非常容易刺伤儿童。比如一种叫指尖陀螺的产品,具有可触及的尖利边缘和锐利尖端,可能造成身体划伤、扎伤等伤害。

3、玩具使用劣质材料,存在化学污染危险

存在化学污染的危险玩具,常见的有使用未经消毒的废旧材料做填充物的毛绒玩具、色彩鲜艳的彩泥、劣质塑料制作的玩偶等,其卫生状况和化学有害物质迁移,都对儿童健康造成潜在危险。许多学校周边的小商店销售的“水晶泥”,有的含有超过一定限量的硼砂,经过孩子的口腔、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可能会发生慢性中毒,造成安全隐患。

4、非玩具产品误做玩具使用,导致伤害发生

有一些产品虽然看似“好玩”,其实却并不是玩具,因其安全风险较高,建议不要给孩子当作玩具玩耍。比较常见的有三种。

一是激光笔。激光笔一般应用于教学、导游、野外旅行、建筑工地、消防救灾等场所。激光笔若使用不当危害很大。比如直射眼睛,可能会造成暂时性或者永久性视力损伤甚至失明;如果照射某可燃物时间过长,也易引发火灾。

二是电动平衡车。据专家介绍,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也不属于运动器械,如果将这类产品误认为是儿童玩具,就很容易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儿童,因其自身平衡能力尚不健全,又缺乏相应的风险防范意识,在骑行过程中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水精灵。它是一种圆珠形吸水树脂,又称泡大珠、吸水弹等,广泛应用于盆栽保水、室内装饰。有些商家将其当作玩具售卖,甚至作为弹射玩具的弹射物。由于颜色鲜艳,年龄较小的儿童很可能会误作为糖果而吞入,危及生命安全。此外,若水精灵的碎片黏附在手指上,用手揉眼时,这些碎片还会划伤眼球,导致感染甚至失明。

5、不按照玩具适用年龄购买和使用玩具,导致危险发生

我国对14岁以下儿童适用玩具的标识和说明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不同年龄段的儿童,身体发育、认知能力有非常大的差异,违反适用年龄限制,可能会给孩子的安全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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