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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场监管 发布预防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消费提示

来源:中国经济网  

河豚鱼,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初春时节,正是东南沿海河豚高产的季节,常会导致食用野生河豚鱼中毒甚至丧命的事件发生。

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避免因食用野生河豚鱼引起中毒,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以下消费警示:

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不得经营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

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野生河豚及其制品,在采购食用养殖河豚加工产品时仔细查验商品包装上的生产企业名称、加工企业编号等信息。误食野生河豚及其制品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野生河豚鱼及其制品的,以及经营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的,可拨打12315电话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关键词: 食物中毒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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