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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发布消费警示 网购医疗器械要注意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年来,网售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不断升级扩大,一些不法商贩在网络上将“仅限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误导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为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购医疗器械消费警示。

网购医疗器械看好“三证”

一是看医疗器械产品证件,医疗器械产品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医疗器械”栏目(https://www.nmpa.gov.cn/datasearch/#category=ylqx)查询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

二是看生产企业证件,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三是看经营企业证件,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需取得经营备案凭证,电子血压计、水银血压表、无菌医用脱脂棉、避孕套、手动(电动)轮椅等13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免于经营备案。

此外,网上销售医疗器械必须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线上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线下必须要有实体店,而且经营范围必须与实体店一样。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不允许在网上销售医疗器械。

网售医疗器械页面展示有讲究

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

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

在产品页面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相关展示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编号还应当以文本形式展示。

相关信息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自用医疗器械购买需谨慎

不是所有的医疗器械都可自用。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可以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其说明书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相关规定,标注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产品注册证或说明书上注明“仅限医疗机构使用”“禁止无处方配戴”“应由经专业培训的人员在特定环境下使用”的,不建议消费者个人购买使用。

关键词: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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